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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重庆五中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将近期执行到位的5笔共计1.8077亿元案款发放给当事人。
据重庆五中院执行局局长邓莉介绍,今年1月至今,该院执行案款兑付金额达9.46亿余元,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33.98%。为督促执行干警进一步朝着工作目标迈进,持续增强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获得感,特举行此次集中发放活动,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案件的“ 十个必须”规定之“具备发放条件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确定发放的案件案款。
重庆五中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处长刘玉妹介绍,本次案款集中发放对象既有企业也有个人,既有申请人也有被执行人。其中最大金额1.8亿元的执行案件为重庆信托申请执行南京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前期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实施处对被执行人名下200余套房屋进行了查封。因处置房产体量大,且涉及当地群众住房安定问题,双方当事人一度曾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涉嫌擅自出售本院前期查封房屋。
接到申请执行人反映后,重庆五中院第一时间恢复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钱洁带队奔赴千里,克服多重阻力,对执行案款进行强制扣划,并对已查封的200余套房屋进行司法评估。经多方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先将部分案款划转至申请人账户。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发放的案款中有两笔是给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在面对强制执行义务的同时,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权益依法也应得到保障。被执行人刘某唯一住房被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债权人债权时,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为刘某留有合理住房租金的同时,还对剩余债务进行了减免,从而使得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刘某的信用也未受到进一步的限制和影响。这样的结案方式既保证了拍卖房屋的顺利交付,也及时修复了被执行人信用,形成双方共赢局面。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重庆五中法院供图
编辑: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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