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在公积金方面出台购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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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据“西安发布”公众号消息,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延安、三门峡等14个城市签订了《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将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合作、提取业务协作、资金风险防范、理论研究共享等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
同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合作协议要求,发布通知称,恢复办理在西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另据多家机构统计,近期,湖南省、重庆、盐城等多个地区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短期来看,公积金相关政策仍是各地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入市、支持购房需求释放的重要举措,在降低购房成本的这一维度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
西安等14城将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据“西安发布”公众号消息,8月18日,2023年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和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分会在西安市召开。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延安、三门峡共14个城市签订了《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携手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举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顺应关中平原城市群人员有序自由流动需求,促进城市群房地产等行业的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力推动城市群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城市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企的角度考虑,自愿结成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构建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常态化合作机制,全面推动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
合作协议签订后,城市群各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动,研究解决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推动的工作,在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互认互贷合作机制,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在尊重差异化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缴存信息互认,共享购房贷款权益。可结合当地实际,修订完善异地贷款业务细则,升级改造信息系统,优化贷款业务流程,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创新贷款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城市群异地贷款业务合作。
二是建立提取业务协作机制。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地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在购房地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代收代办等形式协作办结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三是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探索研究住房公积金资金融通、异地贷款贷后催收及还款异地扣划等事项,加大核查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合作力度,积极协助核实和查处骗贷、骗提违法行为,形成治理合力,共同防范资金风险。
四是建立理论研究共享机制。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将结合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规律,适时分析住房公积金发展形势,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业务发展、服务提升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共享理论研究成果,为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当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发布《中心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称,恢复办理在西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多地支持开展房贷“商转公”业务
另外,近期,多地出台公积金方面的购房支持政策,其中,多地支持开展房贷“商转公”业务。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2年福州、烟台、洛阳等地区出台“商转公”政策,2023年以来,湖南省、重庆、盐城等多个地区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
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重庆、长沙、武汉、扬州、盐城、常州等超20城支持开展“商转公”业务,预计后续还会有其他城市跟进实施。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商转公”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已购房家庭贷款利息支出,降低购房成本。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商转公”单一政策很难扭转市场预期,仍需与其他政策协同配合,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
陈文静进一步表示,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较多,并受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限制。如湖南省“商转公”贷款业务仅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并对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动态管理,当个贷率高于90%时,将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根据住建部、央行等部门公布数据,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9.2万亿元,贷款余额7.3万亿元;同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超38万亿元。可见公积金缴存余额与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之间差距较大,“商转公”的规模受限,对其设置条件和门槛仍具备一定必要性。
陈文静认为,短期来看,公积金相关政策仍是各地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入市、支持购房需求释放的重要举措,在降低购房成本的这一维度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推行“商转公”相关政策的城市有望继续扩围。整体来看,“商转公”在降低购房成本的同时,也有利于一定程度上释放居民消费潜力。